1、采用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时,宜具有下列资料: (1 )工程名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2 )构件名称、数量及混凝土类型、强度等级; (3) 水泥安定性,外加剂、掺合料品种,混凝土配合比等; (4) 施工模板,混凝土浇筑、养护情况及浇筑日期等; (5 )必要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记录; (6) 检测原因。 2、回弹仪在检测前后,均应在钢砧上做率定试验,并应符合如下规定: (1)回弹仪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回弹仪》GB/T 9138的规定; (2)水平弹击时,在弹击锤脱钩瞬间,回弹仪的标称能量应为2.207J; (3)在弹击锤与弹击杆碰撞的瞬间,弹击拉簧应处于自由状态,且弹击锤起跳点应位于指针指示刻度尺上的“0”处; (4)在洛氏硬度HRC为±的钢砧板上,回弹仪的率定值应为80±2; (5)数字回弹仪应带有指针直读示值系统;数字显示的回弹值与指针直读示值相差不应超过1。 3、混凝土强度可按单个构件或按批量进行检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个构件的检测应符合单个构件检测的相关规定。 (2)对于混凝土生产工艺、强度等级相同,原材料、配合比、养护条件基本一致且龄期相近的一批同类构件的检测应采用批量检测。按批量进行检测时,应随机抽取构件,抽检数量不宜少于同批构件总数的30%且不宜少于10件。当检验批构件数量大于30个时,抽样构件数量可适当调整,并不得少于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最少抽样数量。 4、单个构件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一般构件,测区数不宜少于10个。当受检构件数量大于30个且不需提供单个构件推定强度或受检构件某一方向尺寸不大于4. 5m且另一方向尺寸不大于0. 3m时,每个构件的测区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5个。 (2)相邻两测区的间距不应大于2m,测区离构件端部或施工缝边缘的距离不宜大于0.5m,且不宜小于0.2m。 (3)测区宜选在能使回弹仪处于水平方向的混凝土浇筑侧面。当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时,也可选在使回弹仪处于非水平方向的混凝土浇筑表面或底面。 (4)测区宜布置在构件的两个对称的可测面上,当不能布置在对称的可测面上时,也可布置在同一可测面上,且应均匀分布。在构件的重要部位及薄弱部位应布置测区,并应避开预埋件。 (5)测区的面积不宜大于0. 04㎡。 (6)测区表面应为混凝土原浆面,并应清洁、平整,不应有疏松层、浮浆、油垢、涂层以及蜂窝、麻面。 (7)对于弹击时产生颤动的薄壁、小型构件,应进行固定。 5、测区应标有清晰的编号,并宜在记录纸上绘制测区布置示意图和描述外观质量情况。 1、测量回弹值时,回弹仪的轴线应始终垂直于混凝土检测面,并应缓慢施压、准确读数、快速复位。 2、每一测区应读取16个回弹值,每一测点的回弹值读数应精确至1。测点宜在测区范围内均匀分布,相邻两测点的净距离不宜小于20mm;测点距外露钢筋、预埋件的距离不宜小于30mm;测点不应在气孔或外露石子上,同一测点应只弹击一次。 1、回弹值测量完毕后,应在有代表性的测区上测量碳化深度值,测点数不应少于构件测区数的30%,应取其平均值作为该构件每个测区的碳化深度值。当碳化深度值极差大于2. 0mm时,应在每一测区分别测量碳化深度值。 2、 碳化深度值的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采用工具在测区表面形成直径约15mm的孔洞,其深度应大于混凝土的碳化深度; (2)应清除孔洞中的粉末和碎屑,且不得用水擦洗; (3)应采用浓度为1%~2%的酚酞酒精溶液滴在孔洞内壁的边缘处,当已碳化与未碳化界线清晰时,应采用碳化深度测量仪测量已碳化与未碳化混凝土交界面到混凝土表面的垂直距离,并应测量3次,每次读数应精确至0. 25mm; (4)应取三次测量的平均值作为检测结果,并应精确至0. 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