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城检测 地基基础答疑 - 基桩的桩身完整性对其承载力的影响有多大?
答:桩身完整性不符合要求和单桩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是两个独立概念。完整性为1类或1l类,而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显然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竖向抗压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而完整性为III类或 IV类也可能存在安全和耐久性方面的隐患。
如桩身出现水平整合型裂缝(灌注桩因挤土、开挖等原因也常出现)或断裂,低应变完整性为川类或IV类,但高应变完整性可能为I类,且竖向抗压承载力可能满足设计要求,但存在水平承载力和耐久性方面的隐患。
关于桩身完整性类别与基桩合格与否的问题。现在许多业内人士,包括监理人员、质监人员,甚至部分检测人员,在无基桩承载力保证资料的前提下:误认为低应变法检测出的“1类桩为优良桩,II类桩为合格桩”。根据规范规定,低应变检测基桩的结果仅为桩身完整性情况,并不包含单桩承载力信息。低应变法检测判定为1类的桩完全有可能是承载力不合格的基桩。所以,低应变法检测判定为1类、II类的基桩,只有在通过其他检测方法判断其承载力合格与否的前提下,才能判定该桩是否合格。
静载试验是确定承载力,反射波法是检测桩身完整性,由于检测内容不相同,检测结果没有可比性,两种方法应该是互为印证、互相补充的关系。当对同一检测对象两种方法的检测结论相对立时,应对检测结论的性质和检测内容进行理解和区分,不然将影响对工程质量的正确评价。
例如::①由于桩端土层强度不足,导致桩端土刺入式破坏,静载试验不合格,反射波法检测桩身完整。②反射波法检测桩身有显著缺陷,但由于设计承载力取值低,或缺陷的性质不影响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载试验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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