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商品房、自建住宅 及使用年限在30年以上的,需经初次房屋安全鉴定后建议往后每十年进行一次;
学校、医院、酒店、商场等公共场所建筑物,由于人员流动密集,房屋承载能力可能会收到影, 建议每五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
房屋所处位置的地质条件比较差,建议每五年进行一次 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房屋已经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必须每三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
以上任一情况鉴定工作中 鉴定结果显示房屋有隐患问题都要及时进行加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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